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2021年产能建设工程(彭阳区块)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2021年产能建设工程(彭阳区块)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工程(彭阳区块)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占地面积:48.6167hm2
建设规模:本次产建工程涉及8个油井区块,产能5.0万吨原油/年:孟4-10区块、演256区块、孟40区块、孟39-85区块、孟52区块、演23区块、孟28区块、孟49区块;10口探井:演253探井、演256探井、孟24探井、孟40探井、孟11探井、演292探井、孟28探井、孟49探井、孟52探井、演373探井,孟一联、孟二拉站场改扩建。
二、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采油机废气、发电机废气以及车辆尾气由于作业场地分散,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远,对大气环境影响小;施工期道路扬尘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道路两侧50m的范围内,在采取避让措施、洒水抑尘以及必要的管理措施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降到最小,施工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
站场加热炉采用伴生气作为燃料,通过预测,各站场加热炉烟气中污染物NOx、SO2和颗粒物在下风向0~2500m均未超标,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环境影响较小;工艺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参考值2.0mg/m3。项目区地形开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好,项目投产运行后加热炉烟气及无组织烃类气体排放不会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发生显著改变,项目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为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各类废水以及固体废弃物,根据上述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汇总,各类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均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本项目正常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水、试油废水、生活污水、措施返排液、钻井泥浆,以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采出水、污废水、固体废弃物和集输管线均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但在事故状态下会对地下水产生一定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产生的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施工场界噪声在100m以内昼间可以达标,夜间有所超标,在采取避让、采用低噪声设备以及必要的管理措施后噪声影响较小,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噪声控制措施可行。
根据计算,井场抽油机噪声影响范围在30m内,昼、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站场运行噪声对200m内的居民点环境噪声的贡献值、叠加背景噪声后的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评价认为,在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及其他敏感目标影响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产生的含油岩屑、落地油、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全部收集在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点暂存,定期由油田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施工期及运行期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不外排。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产生的污废水及固体废物均依据性质进行分类处理,不排入环境,满足环保要求。非正常状况下,如:废水、固废收集处置措施落实不到位、储运工程发生泄漏事故等,石油类污染物排入可能造成土壤理化性质的改变,使土壤质量降低,影响植被生长。一定条件下,石油烃中不被土壤吸收的部分还可能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此外,本项目水源井、回注井及输水管线有可能会引起地下水水位的变化导致土壤盐化,井场、站场等石油开采及处理工程可能发生的污染物泄漏等也会导致土壤环境变化。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48.6167hm2,其中永久占地10.9104hm2,临时占地37.7063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草地、工业用地等,不占用基本农田。工程不同阶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略有不同,施工期主要体现在土地利用、土壤、动物及植被、景观、水土流失等方面,其中对土壤、水土流失及植被的影响相对较大;运行期主要体现在土壤、动物及植被、景观、水土流失等方面,但影响相对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后,本井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小,在生态系统可接受范围内。
7、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原油及伴生气,可能存在风险的单元包括钻采井场、输油管线等,主要事故类型包括站场火灾、爆炸事故、输油管道泄漏和井喷、设备、设施渗漏事故等。通过采取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正确操作,可有效防止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项目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三、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按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工程设计、环评报告提出的改进措施并强化环境管理后,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基本可行,生产污水处理后全部回注油层驱油利用,废气污染源及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贮存、处置或利用,工程对环境的污染较小,满足环境质量目标的要求;生态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恢复、补偿,并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角度,工程建设可行。
四、建设单位情况
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
联系人:张总
电话:18392003456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情况
名称: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3号西京国际电气大厦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53722869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查阅网络链接,另外公众也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附近可能受项目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fY_tbzWWTntv-EehJXLDg
提取码:qpa3 文档密码:123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FWahOC8Xo3c3XOamxz1Jw
提取码:fzk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