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第十一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工程(彭阳区块)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第十一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工程(彭阳区块)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工程(彭阳区块)公众参与进行首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1年产能建设工程(彭阳区块)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建设内容:本次产建工程涉及8个油井区块,产能5.0万吨原油/年:孟4-10区块、演256区块、孟40区块、孟39-85区块、孟52区块、演23区块、孟28区块、孟49区块;10口探井:演253探井、演256探井、孟24探井、孟40探井、孟11探井、演292探井、孟28探井、孟49探井、孟52探井、演373探井,孟一联、孟二拉站场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地址:甘肃庆阳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83920034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陕西立方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35372286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UGQThj1lWzERHv6-gTQpw
提取码:b33z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202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