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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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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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甘肃省河西走廊东段的新兴工业城市—金昌市 |
联系人 |
张工 |
职业卫生评价 项目简介 |
评价范围:本次对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场所进行现状评价,包括其井下生产系统(采矿、破碎、运输)、井下辅助生产设施(井下变电所、井下水泵房及水仓、避难硐室、辅助运输)、地面生产系统、矿井通风、地面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 生产系统:井下生产系统(采矿一工区、采矿四工区、采矿五工区、采矿八工区)、运输及破碎提升系统、制浆系统、储存卸矿系统等 辅助生产系统:井下辅助生产工程(水泵房及水仓、维修硐室、避难硐室、井下配电硐室)、地面辅助生产工程(分析化验、空压机房); 公用工程:供配电工程、供排水、供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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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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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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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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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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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及检测结果 |
检测项目:粉尘(矽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化学物质(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二氧化锰、氨),物理因素(噪声、电焊弧光、手传振动) 检测结果: 粉尘:采矿一工区的爆破工、支护工、铲运车司机;采矿四工区的安全员、爆破工、支护工、铲运车司机;采矿八工区的爆破工、支护工、铲运车司机;放矿工(1000m中段、850m水平OP5、850m水平OP6)、电机车司机(850m水平WP2放毛石操作位)、运搬工、破碎工、粉矿回收工、充填工、30行运搬工、18行运搬工等工种接触粉尘浓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工种接触粉尘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物质:各工种接触的空气中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采矿一工区支护工、铲运车司机;采矿四工区支护工、铲运车司机、台车司机;采矿八工区支护工、铲运车司机;卡车司机、放矿工(1000m水平)、运搬工、破碎工、粉矿回收工、巡检工、中转仓放矿工、放矿工(火车平硐)等工种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工种接触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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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类别与建议 |
风险类别: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项目。 建议:从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提出措施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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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审专家:吴喜江、徐培玲、陶发玉 评审意见:1、完善应急救援开展及评估相关资料;2、细化近三年职业健康监护分析与评价;3、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检测数据支撑;4、核查应急救援设施数量及一览表;5、补充职业病危害程度评价等级及健康风险等级评价。 我公司已按专家组及专家个人意见进行了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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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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