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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服务内容: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安全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措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安全健康持续改进等。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其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者较重的建设项目,形成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  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应当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20日将验收方案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其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职业病危害一般或者较重的建设项目,形成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
用人单位存在如下情形时应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1、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检测,掌握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或强度及时空分布情况,评价工作场所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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